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經營模式
更新時間:2024-06-29
1.企業內部經營模式
此種模式下鐵路現代物流中心作為一個獨立的企業實體而存在,為客戶提供全面完善的物流服務,具體可以表現為鐵路企業、物流企業、生產制造企業等企業物流網絡的一個節點。
2.社會物流經營模式(地產開發模式和開發區開發模式)
此種模式下鐵路現代物流中心與物流園區的模式基本一致,其經營管理主體僅作為基本建設主體和提供物業服務,吸引相關物流企業、生產制造企業等企業主體人駐,具體可分為地產開發模式和開發區開發模式。
① 地產開發模式。是指將鐵路物流中心作為工業地產項目,通過給予中心開發者適宜的土地政策、稅收政策和優惠的市政配套等綜合性配套政策,由工業地產商主持進行鐵路物流中心道路、倉庫和其他物流基礎設施及基礎性裝備的投資和建設,然后以租賃、轉讓或合資、合作經營等方式進行物流中心相關設施的經營和管理。目前,美國、德國等經濟發達國家均有此種開發模式的范例。之所以會出現物流中心(園區)的工業地產商開發模式,其理論基礎是物流園區開發和建設的目的在于建立良好的物流運作與管理環境,為工業、商業以及物流經營企業創造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的條件,園區建設自身不是為了贏利,而是一種社會效益的體現,城市及政府的收益來自于整體經濟規模的擴大和經濟運行效率與效益的提高。
②開發區開發模式。由園區投資者完成鐵路現代物流中心“多通一平”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然后吸引相關工業企業、3PL物流企業等主體人駐物流中心,分別在其作業區域內建設倉庫等物流基礎設施,并進行獨立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