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管理模式
更新時間:2022-05-18
根據鐵路運輸經營管理體制的特點,結合國內外建設發展的有益經驗,我國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管理模式可以分為委托管理和合作管理兩大類。
1.委托管理模式
由鐵道部、鐵路局以及專業運輸公司獨資或合資建設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確定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基本功能定位、市場定位以及經營管理的基本目標,然后委托給專業運輸公司對鐵路現代物流中心進行管理。其中專業運輸公司一方面可以是投資主體單獨的派出機構,同時也可以是專業的物流公司。如鐵道部可以成立專業物流中心經營管理公司,負責其獨資或合資成立的物流中心的管理,或者亦可將物流中心的管理委托給中鐵快運、中鐵特貨、中鐵集裝箱等專業運輸物流公司。
此種模式有利于將投資主體從瑣雜的經營活動中脫離出來,更加專注于戰略和總體策略層面的規劃和指導,同時可有效利用專業運輸公司的運營管理經驗和客戶資源,使得鐵路現代物流中心可以盡快投人運營并快速拓展市場。
2.合作管理模式
除上述鐵路系統投資主體外,還將有國內外物流企業、物流地產開發商等其他企業有意愿成為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投資主體,在此情況下,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管理模式可以采用股份合作的緊密型管理模式或戰略合作的松散型管理模式。
股份制合作模式是指不同投資主體各自按其投資比例成為公司股東,并成立鐵路現代物流中心股份經營公司和董事會,對鐵路現代物流中心進行共同規劃、共同建設、共同經營。
戰略合作模式是指單獨一家或幾家投資者無力完成鐵路現代物流中心的全部投資和經營開發,但由于業務和管理等原因未能共同出資成立股份公司,因而采取分區開發、分區建設、分區經營的模式,不同投資方之間形成比較松散的戰略聯盟,不同分區之間設施可合作利用,業務可有效補充、互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