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人的權利
更新時間:2022-05-18
1.查驗取樣的權利
在倉儲保管期間,存貨人有對倉儲物進行查驗、取樣查驗的權力,可以提取合理數量的樣品進行查驗。由于查驗,當然會影響保管人的工作,取樣還會造成倉儲物的減量,但存貨人合理進行的查驗和取樣,保管人不得拒絕。
2.保管物的領取權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但存貨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3.獲取倉儲物孳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377條規定:“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如果倉儲物在保管期間產生了信息,存貨人有權獲取該信息。
在倉儲保管期間,存貨人有對倉儲物進行查驗、取樣查驗的權力,可以提取合理數量的樣品進行查驗。由于查驗,當然會影響保管人的工作,取樣還會造成倉儲物的減量,但存貨人合理進行的查驗和取樣,保管人不得拒絕。
2.保管物的領取權
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但存貨人可以隨時領取保管物。
3.獲取倉儲物孳息的權利
《合同法》第377條規定:“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如果倉儲物在保管期間產生了信息,存貨人有權獲取該信息。